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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纳雍县鬃岭煤矿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单位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邀 标 人: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2 年 11 月 16 日
招标公告
纳雍县鬃岭煤矿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雍县鬃岭煤矿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本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雍泰集团研究,选择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单位。招标人为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纳雍县
2.2 建设规模:对纳雍县鬃岭煤矿矿区矿山进行土地复垦、河道治理、栽种防护林、修建人工湿地、河道清淤、树苗种植、修筑格宾挡墙等工作
2.3 计划工期:按设计单位文本要求执行。
2.4 招标范围:对该项目进行生态环境综合监测。
2.5 进度款:合同签订后,预付款20%,后续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工环类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你单位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或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楼项目部领取纳雍县鬃岭煤矿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纳雍县星宇小区,天府幼儿园对面) 。
5.疑问回复时限
5.1疑问回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前,地点为 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楼项目部(纳雍县星宇小区,天府幼儿园对面) 。
5.2逾期未接到投标公司回复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请于 2022年11月18日下午15:00分 到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7.承诺
如未严格按照设计文本实施,则结算时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的60%给予结算。因投标人自行中途停止监测或以其他理由停止监测的,发包人将有权不给予结算,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清场处理,更换监测单位。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时发放,若出现农民工上访或因农民工工资拖欠事宜出现的一切不良因素及所有安全及质量事故由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纳雍县星宇小区,天府幼儿园对面
联系人: 王显龙
电 话: 18146240999
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招标项目 纳雍县鬃岭煤矿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本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雍泰集团研究,选择 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单位 。招标人为 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工程概况
(一)招标人:
1、名 称: 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 纳雍县星宇小区,天府幼儿园对面
3、联系人: 王 显 龙
4、电 话: 18146240999
(二)项目名称: 纳雍县鬃岭煤矿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三)建设地点: 纳雍县鬃岭镇 。
二、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一)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二)出资比例: 100% 。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计划工期、付款期限和质量要求
(一)招标范围: 本项目生态环境综合监测施工设计文本文件所示全部实施内容 。
(二)计划工期: 按设计单位文本要求执行 。
(三)工程进度款:合同签订后,预付款20%,后续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五)安全责任:投标人中标后应购买工程保险,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且以上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工环类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退还。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 时 00 分。
八、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50万元。
报价方式:由三家以上单位进行报价,报价后最低报价将作为最终中标单位;报价时应填整数(如:49万元、48万元......),若所填写的整数高于控制价或不按整数填报的视为无效报价。
招标单价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所有的报价均为含税价,报价时下浮率应注明包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邀请招标的原则
本次投标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选择”。
十、投标领导小组
参加本次投标的由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组成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本次投标领导小组。
十一、授予合同
确定中标企业公示结束后,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规定的地点和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中标人若因自己的原因不能履约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按项目工程造价总金额的3%赔偿。招标人有权延续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十二、竞争性谈判程序
(一)由招标人宣读本次须知。
(二)验证
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具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需提交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工环类高级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的相关验证资料(社保、资质等)
当通过验证的企业数在三家以上(含三家)时,招标继续进行。
(三)中标人的确认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招标范围,结合自身实力自行报价。
2、报价采用现场报价的方式,报价方式:分为二轮报价的方式,由招标小组人员进行现场发放报价单,报价人员填写完毕并在所有签字部位盖章或按手印后,由招标小组人员统一收回后宣读,最终报价以最后一轮报价最低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3、当有二家以上(含二家)报价相同时,由组成的领导小组与投标人竞谈,招标人将再进行一轮报价来确定最终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单位的中标企业,中标价即为投标人所填写的最终报价;若以上方式不能分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小组优选确定最终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确定中标企业
由招标小组根据“价廉质优”的原则确定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中标企业。
十三、其他事宜
如未严格按照设计文本实施,则结算时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的60%给予结算。因投标人自行中途停止监测或以其他理由停止监测的,发包人将有权不给予结算,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清场处理,更换监测单位。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时发放,若出现农民工上访或因农民工工资拖欠事宜出现的一切不良因素及所有安全及质量事故由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次投标价格、工期、安全、质量要求等内容,如未严格按照设计文本实施及中途停止监测(因建设单位原因或招标人原因引起停工投标人不予承担),则结算时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的60%给予结算因投标人自行中途停止监测或以其他理由停止监测的,发包人将有权不给予结算,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清场处理,更换监测单位。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时发放,若出现农民工上访或因农民工工资拖欠事宜出现的一切不良因素及所有安全及质量事故由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本次投标的结果是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企业与招标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具体协商,在施工合同内具体约定,本次投标解释权归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
纳雍县鬃岭煤矿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单位
公司名称:
招标人确认的控制价:50万元
报价方式:由三家以上单位进行报价,报价后最低报价将作为最终中标单位;报价时应填整数(如:49万元、48万元......),若所填写的整数高于控制价或不按整数填报的视为无效报价。
招标单价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所有的报价均为含税价,报价时下浮率应注明包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报价:
报价为 万元(包含6%增值税发票)。
工期: 按设计单位文本要求执行 。
工程质量: 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纳雍县鬃岭煤矿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单位
竞 争 性 谈 判
报 价 表(第二轮)
公司名称:
招标人确认的控制价:50万元
报价方式:由三家以上单位进行报价,报价后最低报价将作为最终中标单位;报价时应填整数(如:49万元、48万元......),若所填写的整数高于控制价或不按整数填报的视为无效报价。
招标单价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所有的报价均为含税价,报价时下浮率应注明包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报价:
报价为 万元(包含6%增值税发票)。
工期: 按设计单位文本要求执行 。
工程质量: 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纳雍县鬃岭煤矿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单位竞争性谈判
报 价 表
竞争性谈判记录表
企业名称 |
第一轮报价 |
第二轮报价 |
第三轮报价 |
最高限价 |
最终 竞谈价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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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企业:
最终报价: 万元(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标企业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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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为:50万元,报价时应填整数(如:49万元、48万元......),若所填写的整数高于控制价或不按整数填报的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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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代表: 记录人: 监督人:
日期: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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