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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雍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工程(D地块)——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工程(项目名称),按照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本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雍泰集团研究,选择施工企业。招标人为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纳雍县产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地上一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为364.78m²,建筑高度6.45m。
2.3 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 2022年2月12日开工至2022年3月4日竣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文件、招标人的其他通知文件所示全部实施内容。
2.5 承包方式:本次招标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及再分包。
2.6 工程进度款:按建设单位已拨付的工程进度款结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若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拨付不足,施工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则按建设单位已拨付的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若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未拨付或拨付不足,投标人应按建设单位约定工期到工程结束。
2.7 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待建设单位工程款全部拨付完成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以上证件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投标人以前实施过泵房及消防水池等相关工程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你单位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早上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经营部领取并登记报名(纳雍县二中路,原检察院)。
5.疑问回复时限
5.1疑问回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下午18时00分前,地点为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部(纳雍县二中路,原检察院) 。
5.2逾期未接到投标公司回复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请于2022年2月11日早上10:00分到公司四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7.承诺
如未严格按照竣工日期完工,则竣工验收结算时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的60%给予结算。因投标人自行中途停工或以其他理由停工的,发包人将有权不给予结算,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清场处理,更换施工班组。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时发放,若出现农民工上访或因农民工工资拖欠事宜出现的一切不良因素及所有安全及质量事故由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纳雍县二中路,原检察院
联 系 人: 李志刚
电 话: 18285077736
相关施工图纸请到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经营部领取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招标项目纳雍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工程(D地块)——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工程(项目名称),按照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本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雍泰集团研究,选择施工企业。招标人为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工程概况
(一)招标人:
1、名 称: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纳雍县二中路,原检察院
3、联系人:李志刚
4、电 话:18285077736
(二)项目名称:纳雍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工程(D地块)——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工程
(三)建设地点:纳雍县产业园区。
二、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一)资金来源:地方配套。
(二)出资比例:100%。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计划工期、付款期限和质量要求
(一)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文件、招标人的其他通知文件所示全部实施内容。
(二)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计划2022年2月12日开工至2022年3月4日竣工。
(三)工程进度款:按建设单位已拨付的工程进度款结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若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拨付不足,施工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则按建设单位已拨付的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若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未拨付或拨付不足,投标人应按建设单位约定工期垫资到工程结束。
(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五)安全责任:投标人中标后应购买工程保险,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以上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以前实施并完工过泵房及消防水池等相关工程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2 月 10 日下午18时00分。
六、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采用招标清单单价(附后)下浮形式,以整个招标清单单价下浮,报价下浮率控制在5%以内(含5%),报价不下浮及未整体下浮的为无效报价。
招标清单单价以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所有的报价均为含税价,报价时下浮率应注明包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邀请招标的原则
本次投标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选择”。
八、投标领导小组
参加本次邀标的由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组成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本次投标领导小组。
九、授予合同
确定中标企业公示结束后,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规定的地点和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中标人若因自己的原因不能履约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按工程总金额的3%赔偿。
十、履约保证金
为了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完工80%后退还50%农民工资保证金,剩余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利息退还。
按照上述要求的时间再延长3天内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将合同授予能满足要求的其他投标人,原中标人应按要求赔偿招标人。
十一、竞争性谈判程序
(一)由招标人宣读本次须知。
(二)验证
参加本次邀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交邀请书原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具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除以上资料外,投标文件应封装并加盖公章。
当通过验证的企业数在两家以上(含两家)时,邀请招标继续进行。
(三)中标人的确认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招标范围,结合自身实力自行报价。
2、报价采用现场报价的方式,报价方式:分为三轮报价的方式,由招标小组人员进行现场发放报价单,报价人员填写完毕后,由招标小组人员统一收回后宣读,最终报价已最后一轮报价最低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3、当有二家以上(含二家)报价相同时,由组成的领导小组与投标人竞谈,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企业的专业分包工程的中标企业,中标价即为投标人所填写的最终报价;若以上方式不能分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文件选取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以抽签的方式进行选取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确定中标企业
由招标小组根据“价廉质优”的原则确定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中标企业。
十二、其他事宜
参加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次邀标价格、工期、安全、质量要求等内容,如未严格按照竣工工期完工及中途停工(因建设单位原因或招标人原因引起停工投标人不予承担),则竣工验收结算时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的60%给予结算。因投标人自行中途停工或以其他理由停工的,发包人将有权不给予结算,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清场处理,更换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时发放,若出现农民工上访或因农民工工资拖欠事宜出现的一切不良因素,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本次投标的结果是签订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企业与招标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具体协商,在施工合同内具体约定,本次邀标解释权归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附件:纳雍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工程(D地块)——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工程相关附件.doc
纳雍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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